广州配件损坏支持残值评估的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广州配件损坏支持残值评估_1一10级伤残价目表

  (2016)粤0114民初303、304号

  广州浩铭模具有限公司广州配件损坏支持残值评估

  原告颜春才、谭奇龙诉被告广州浩铭模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广州配件损坏支持残值评估,因广州配件损坏支持残值评估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0114民初303、304号民事判决书。303号案判决内容为:被告广州浩铭模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颜春才支付工资20000元。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广州浩铭模具有限公司负担。304号案判决内容为:被告广州浩铭模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谭奇龙支付工资5738元。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广州浩铭模具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广州配件损坏支持残值评估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广州配件损坏支持残值评估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客户评论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