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粤0112民初311号
何子陵广州黄埔企业电脑设备现场估值换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黄埔企业电脑设备现场估值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0112民初311号民事判决书广州黄埔企业电脑设备现场估值换现,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广州黄埔企业电脑设备现场估值换现,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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