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珠海房产讯9月29日广州越秀专业处理电子垃圾,据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官网显示广州越秀专业处理电子垃圾,有三宗地块挂牌出让,一宗是位于金湾的二类居住及商务等用地,一宗是位于保税区的商务商业用地,还有一宗是位于斗门区的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金湾地块住宅功能属于金湾公共租赁和人才住房,采用“限价+竞人才住房无偿移交给政府的面积”的土拍方式,最高限价为1100元/㎡,仅与起拍价相差100元/㎡。
保税区地块没有设置最高限价,且地块仅能用于建设电子信息化科技研发设计及产品体验展销项目,同时需建筑不少于18750㎡的商务功能建筑,且5年内不得抵押、转让广州越秀专业处理电子垃圾;建筑不少于43750㎡的建筑物仅销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该地块还有5年的考核期。
斗门地块同样没有设置最高限价,主要为富山工业园园区企业发展提供产业孵化和加速、产业投资、园区管理等配套服务。同时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备产业投资和物业管理等相关经营管理的资质和经验。
近期供地逐渐增多,本月内横琴已有两宗居住、商业用地挂牌出让,并且没有设置最高限价,其中一地块更是超32万㎡,可见土地市场供应在有条不紊的输出,预计后续还将有一大波土地来袭。
地块一广州越秀专业处理电子垃圾:金湾 珠海首宗纯租赁用地
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7-48,位于金湾区红旗镇机场高速西侧、虹晖五路北侧,土地用途二类居住(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零售商业、商务、旅馆。起始价1000元/㎡,最高限价为1100元/㎡。
宗地面积70292.13㎡,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商务、旅馆40年,其中地块比例分配为:二类居住70.21%、零售商业17.87%、商务5.96%、旅馆5.96%,且零售商业、商务、旅馆设施应集中布置。住宅功能部分属于金湾区人才住房范围,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抵押、转让及销售,仅限租赁给符合规定的相关人员。
同时宗地需要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市民艺术中心、社区体育公园、肉菜市场、公交站等。
地块详情:
1.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2.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开发公司;

3.上述地块二类居住(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比例为70.21%、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为17.87%,商务建筑面积比例为5.96%,旅馆建筑面积比例为5.96% ,零售商业、商务、旅馆设施应集中布置;
4.当上述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人才住房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的面积,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按增配幅度为150平方米/次进行竞买。移交政府的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
5.上述地块住宅功能建筑物部分(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0.21%),属于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范围,住宅功能建筑面积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抵押、转让及销售,仅限租赁给符合《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金湾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人员类别,包括各类人才和相关工业园区的员工,上述工作由金湾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该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的建设运营方案(含租金标准)须报金湾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装修标准按照《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执行;
6.上述地块涉及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建筑面积2400-3000㎡,按9班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社区市民艺术中心(建筑面积1500㎡)、社区体育公园(用地面积3000㎡)、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50㎡)、邻里管理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50㎡)、肉菜市场(建筑面积500㎡)、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80㎡)、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40-80㎡)、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面积32㎡),公交站(配置规模依据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做方案报审)、停车设施(配置规模做方案报审)及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金湾区人民政府,并由金湾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金湾区人民政府;
7.竞买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书》,即承诺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8.竞得人须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9.上述地块的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
10.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地块二:保税区 定向+考核
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7-56,位于保税区宝怡路(原宝顺路)北侧、宝琴路东侧,土地用途为商务、商业,没有设置最高限价,起拍价为1670元/㎡。
宗地面积为21716.73㎡,出让年限40年。值得关注一点,地块仅能用于建设电子信息化科技研发设计及产品体验展销项目,且需不少于18750㎡的商务功能建筑,且5年内不得抵押、转让;建筑不少于43750㎡的建筑物仅销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同时地块投资强度需不低于6750元/㎡,产出强度不低于2700元/㎡/年,税收贡献强度不少于400元/㎡/年,在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始考核,考核期为5年。
地块详情:
1.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商务功能比例97%,商业功能比例3%;
3.上述地块用于建设电子信息化科技研发设计及产品体验展销项目;
4.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珠海保税区管委会签订的《珠国土储2017-56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向保税区管委会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上述地块竞得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6.上述地块不少于建筑面积18750平方米的商务功能建筑物,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抵押、转让及销售;项目不少于建筑面积43750平方米的建筑物仅销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
7.上述地块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6750元人民币/平方米,产出强度不少于27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税收贡献强度(不含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少于4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以上面积均按计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投资强度(不含土地购置费)、产出强度、税收贡献强度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始考核,考核期为五年;
8.竞得人在本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强度中任何一项未达到上述第(7)条约定的,竞得人须每年向珠海保税区管委会支付626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多项违约多项累计;
9.竞得人须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0.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
11.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地块三:斗门 资质经验+配套服务
宗地编号为珠富国土储2017-01号,位于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以北、高栏港高速东侧,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起始价为950元/㎡,没有设置最高限价。
宗地面积为23927.82㎡,出让年限40年,其中地块主要为富山工业园园区企业发展提供产业孵化和加速、产业投资、园区管理等配套服务,同时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备产业投资和物业管理等相关经营管理的资质和经验,且需建成16,000平方米的建筑物,其中8,000平方米的建筑物按普通装修标准无偿提交给富山工业园管委会统筹安排使用,使用期限为5年,该移交部分建筑物产权仍归竞得人所有。
地块详情:
1.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主要为富山工业园园区企业发展提供产业孵化和加速、产业投资、园区管理等配套服务;
3.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
4.竞得人须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珠府函〔2015〕106号)及《关于发布2016年珠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珠规建建[2015]52号)的规定,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富山规划国土局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5.上述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竞得人须建成并竣工验收16,000平方米的建筑物,其中8,000平方米的建筑物按普通装修标准无偿提交给富山工业园管委会统筹安排使用,使用期限为5年,该移交部分建筑物产权仍归竞得人所有;
6.上述地块配建:1.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约30—60平方米;2.垃圾收集点1处,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3.物业管理用房1处,建筑面积50—300平方米,具体按照《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配置。由用地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并由富山工业园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政府;
7.上述地块的动工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竣工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24个月内;
8.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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